项目名称:太湖新城区级储备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太湖新城区级储备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19年5月开始,共存在两次现场采样工作。初次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未由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组织,后因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审计需求,且2019年后地块内存在变化,再次对太湖新城区级储备3号地块进行补充调查,将两次调查合并为太湖新城区级储备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次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于2019年5月29日开始,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洗井,采集的土壤样品当天送往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地下水样品于2019年5月31日采样洗井后采集送往实验室检测。并于2019年9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二次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洗井,采集的土壤样品当天送往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地下水样品于2021年8月21日采样洗井后采集送往实验室检测。
二、调查范围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雷山路,南至五湖路,西至栖霞路,北至正荣金辉。
图 1地块红线图
三、地块描述
太湖新城区级储备3号地块位于吴中区雷山路西、五湖路北。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603125°,北纬31.184832°。地块总面积33611.2平方米。地块2013年前主要为荒地,2013年地块西侧新建活动板房,为附近周边工人居住所,2019年地块西侧活动板板房拆除,中部新建建筑工人活动板房,东侧新建项目工程部。目前地块西侧堆放少量活动板房,中部为建筑工人活动板房,东侧为项目工程部。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第一次调查因土壤污染特征不明确,地势较为平坦,因此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布设,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此次共采集65个土壤样品,其中实验室检测样品23个(含3个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地下水采集样品共计4个,其中实验室检测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
土壤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必测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仅S1、S4点位检测);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酚、氨氮、CODMn。
第二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同时在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根据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将点位S4/W2设为本项目的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此次共采集41个土壤样品,其中实验室检测样品17个(含2个平行样、1个清洗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地下水采集样品共计5个,其中实验室检测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
土壤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必测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CODMn。
五、评价标准
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此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以及《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HQ=1)》(May 2020)中的自来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CODMn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及对应标准限值。考虑到CODMn为地下水中常规指标,无毒性分值、无腐蚀性,且地块区域内地下水不开采,前期走访调查表明,该区域附近居民不饮用地下水,因此周边居民及未来在该地块活动人群不存在暴露途径,无污染风险。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均符合居住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