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关于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优三保”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太资规发[2021]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前,各地需对涉及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铅蓄电池、农药、钢铁、制革、医药、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疑似污染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太仓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2022年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太仓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土壤中氯仿、间二硝基苯、地下水中砷、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烃(C10-C40)、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苯、氯苯、1,4-二氯苯、甲苯、硝基苯、苯胺、间二硝基苯存在超标。
2024年地块完成风险评估工作,地块现状及未来规划均为农用地中的农林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论:调查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为氯仿和间二硝基苯,其中氯仿的人体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采取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砷、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烃(C10-C40)、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苯、氯苯、1,4-二氯苯、甲苯、硝基苯、苯胺、间二硝基苯,其中石油烃(C10-C40)、四氯化碳、氯仿、苯的风险不可接受,需采取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
为防止地块污染对周边人群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拟对本地块开展制度管控。因此受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规范》(DB32/T 4441-2023)编制了《太仓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制度控制方案》,旨在为后续管控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2)地块基本信息
太仓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占地面积4300m2,2001年前该地块为荒地;2001-2008年为太仓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间二硝基苯、邻氟硝基苯、DMF;2008年后企业关停,截止2011年除西南侧仓库及邻氟硝基苯车间外,其余厂房及内部设施均已陆续拆除;2011-2021年地块闲置,部分区域堆放废旧木材;2021年底,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均已拆除;2021-2023年地块为农田,且已设置围挡;目前地块为空地。
(3)制度管控方案
根据地块特征,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拟对本地块开展制度管控。具体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地块红线区域设置管控区边界围挡、设置地块信息公告牌、配备管控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地块资料整理归纳建档、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与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