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原太仓市岳王光耀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研境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地块土壤样品采集于2023年10月开始,委托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采样,采集的土壤样品当天送往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地下水样品于2023年10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委托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研境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下水建井洗井,采样洗井后地下水样品采集送往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报告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由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苏州太仓市沙溪镇岳镇村光耀路西、新双线北。
三、地块描述
原太仓市岳王光耀助剂厂地块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镇村光耀路。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138724°,北纬31.535104°,地块总面积约3200平方米。地块1996年前为农田;1996年新建太仓市岳王光耀助剂厂、居民区、村委会;2004年村委会搬迁,建筑闲置;2007年太仓市岳王光耀助剂厂关停,厂房闲置;2011年地块原岳王光耀助剂厂部分区域新建旧衣旧鞋回收站;2014年原村委会新建太仓小蜜蜂劳保用品厂;2018年北侧空地新建居民区;2021年地块内所有建筑拆除完毕;2021年至今地块西北部分为沙溪镇岳镇村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其余为农田。地块内无外来物料和外来堆土堆放情况。
四、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
详查阶段共设置15个土壤点位和24个地下水(潜水)点位、5个地下水(微承压水)点位,其中新建4个土壤点位、8个地下水点位,同时引用相邻地块(原太仓市虞光化工实验厂地块)的11土23水(18个潜水点5个微承压水点)。
本地块调查(初调+详调)共计22个土壤点位、35个地下水点位,其中初调阶段新建6个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详查阶段新建4个土壤点位、8个地下水点位,同时引用相邻地块(原太仓市虞光化工实验厂地块)的对照点S0/W0、地表水DB1-DB3、底泥DN1-DN3和详查阶段的11土23水(18个潜水点5个微承压水点)点位。
土壤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pH值、砷、镍、铬(六价)、VOCs全项、SVOCs全项、石油烃(C10~C40)、甲醛、锂、钡、氨氮、硫酸盐。
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pH、砷、铬(六价)、镍、锂、钡、VOCs全项、SVOCs全项、石油烃(C10-C40)、甲醛、氨氮、硫酸盐、溴化物。
五、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4403/T 67-2020)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2/1282-2020)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HQ=1)》(November 2023)中的工业土壤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限值、《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HQ=1)》(November 2023)中的自来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样品中1,4-二氯苯、1,3-二氯苯的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对应标准限值;地下水pH值呈强酸性,锂、氨氮、硫酸盐、镍、1,2-二氯乙烷、苯、甲苯、乙苯、苯乙烯、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对应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不符合二类用地规划要求,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