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丝竹园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地块土壤样品采集于2024年6月17日开始,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洗井,采集的土壤样品当天送往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地下水样品于2024年6月24日采样洗井后采集送往实验室检测。报告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由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区域为丝竹园东地块,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云渊路西侧、秋帆路北侧,地块东至云渊路,南至空地,西至中心河,北至住宅区施工工地,地块总面积69000平方米(103.5亩)。
三、地块描述
丝竹园东地块位于太仓高新区文渊路西侧、秋帆路北侧,地块东至云渊路,南至空地,西至中心河,北至住宅区施工工地,地块总面积69000平方米(103.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136171°,北纬31.435084°。地块2012年前为农田、地表水(中心河支流)、民房;2012年大部分民房拆除,2019年民房全部拆除,2024年2月地块内地表水回填,地块至今一直为空地。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无企业生产活动,无外来物料、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堆放情况,地块内历史上无家庭式小作坊或生产活动,历史上农田农作物种植未使用过高毒性高浓度的化肥及农药。地块内地表水于2024年2月底填平,经人员访谈,填土来源为本地块,回填面积约为1650m2,深度约为2m,无外来填土堆放填埋情况。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同时对照点S0W0设置于地块外东北侧,其历史上为农田、空地,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历史使用情况。此次共采集40个土壤检测样品(含4个平行样),地下水采集实验室检测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
在地块外西侧中心河中设置了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和1个底泥监测点位,共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含1个平行样)和底泥样品2个(含1个平行样)
土壤、底泥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必测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氨氮。
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氨氮。
地表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类、氨氮。
五、评价标准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故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土壤环境质量,氨氮参照《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底泥评价标准参照土壤标准执行。
本次调查的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
地表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基本项目IV类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部分因子的评价标准未包含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对应标准限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及对应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均符合商住混合用地(一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