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地块为二阶段调查,于2024年7月18日对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测工作。报告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由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区域为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农村,西至吴塘河,南至西火泾,北至张江门,东至农田,地块总面积28673.5平方米(28.67公顷)。
三、地块描述
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农村,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12483°,北纬31.39459°,总面积为28673.5 m2。地块1990年前为农田;1990-2023年为养殖坑塘、民房、道路,养殖坑塘深度约为1.2 m~3 m,面积约为26000 m2,民房用于养殖村民居住;2023年坑塘进行填埋,民房拆除,2024年地块平整为空地,至今无明显变化。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二类用地)。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综合分析地块内与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判断本地块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氯乙烯、苯乙烯及氟化物,故需对地块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采取专业判断法按照在地块内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及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样深度为6 m。
五、评价标准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特征因子总氟化物评价标准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出的风险控制值。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选用的标准限值。地下水中除pH值外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及报告选用的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均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科研用地(A35)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