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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24-10-15 05:25:12    文字:【】【】【

项目名称: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地块为二阶段调查,于2024718对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测工作报告2024912日通过由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区域为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农村,西至吴塘河,南至西火泾,北至张江门,东至农田,地块总面积28673.5平方米28.67公顷

三、地块描述

新农村农业研发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农村,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12483°,北纬31.39459°,总面积为28673.5 m2地块1990年前为农田;1990-2023年为养殖坑塘、民房、道路,养殖坑塘深度约为1.2 m~3 m,面积约为26000 m2,民房用于养殖村民居住;2023年坑塘进行填埋,民房拆除,2024年地块平整为空地,至今无明显变化。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二类用地)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综合分析地块内与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判断本地块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氯乙烯、苯乙烯及氟化物,故需对地块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采取专业判断法按照在地块内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及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样深度为6 m

五、评价标准

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特征因子总氟化物评价标准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出的风险控制值。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选用的标准限值。地下水中除pH值外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及报告选用的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均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科研用地(A35)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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