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机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中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常熟市辛庄镇光华工业园光华环路16号;项目地北侧为乡道Y808;南侧为贵泾外塘;东侧为双浜路;西侧为金佳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规模:公司因发展需要,总投资500万元,新增4条喷漆流水线,增加产品的导电性能,提升产品质量与性能,项目建成后仍然保持原有电机配件9000万只产能不变。
职工人数、工作制度:全厂职工人数30人,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300天,8小时工作制,年运行2400小时。
厂区布置:苏州中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利用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位于常熟市辛庄镇光华工业园光华环路16号。厂房建筑面积2975平方米。公司无宿舍和食堂,由外部供应配送餐。
环评及审批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常行审投备(2023)539号;于2023年4月委托常熟中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苏州中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电机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上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7日对该项目作出了审批意见(档案编号苏环建【2023】81第0357号);于2024年4月进行调试生产。
监测结论:
1、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
2、有组织废气:2024年5月6日~7日废气净化装置1#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59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215kg/h,颗粒物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2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185kg/h;净化装置2#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44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354kg/h,颗粒物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472kg/h,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3、无组织废气:2024年5月6日~7日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3.34mg/m³,颗粒物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167mg/m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4、噪声:2024年5月6日~7日,生产正常,各类噪声源运行正常,验收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为58.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为46.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总量核定:监测期间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达标。
6、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边角料、废包装、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回用。废包装、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外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