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太仓市金锚化工有限公司(鹿河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承担单位:苏州水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研境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前言
太仓市金锚化工有限公司(鹿河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现场工作于2024年5月开始,现场工作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采样点放点、土壤、地下水采样、样品快筛检测等。地块共进场三次,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研境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现场钻探,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集样品后当天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总工作量为27土22水。
二、调查范围
本地块位于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鹿长路东侧。
三、地块描述
本地块位于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鹿长路东侧,占地面积10548.6m2,地块80年代前为农田,80年代至1995年为太仓市侨太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其主要从事盐酸四咪唑、二甲基海因的生产;1995年地块内侨太医药化工停产,至2000年地块均为闲置状态;2000年至2018年为太仓市金锚化工有限公司(鹿河分公司),主要从事硅酸乙酯、四氯化硅的生产;2018年9月金锚化工拆除为空地;2019年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地块内西南侧新建一处泵站;2021年下半年地块复耕为农田;2024年5月地块内小麦收割完毕,至今地块一直为泵站、空地。
四、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法相结合,共布设27个土壤监测点位,送检样品150个;共布设2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样品25个。
第一次进场的土壤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表1必测45项、pH、石油烃(C10-C40)、氨氮、丙酮、氰化物、苯胺类、锑,地下水检测因子为pH值、GB36600-2018表一必测45项、地下水常规3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石油烃(C10-C40)、丙酮、氰化物、溴化物、苯胺类、锑,第二、三次进场则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检测地块特征污染物、超标污染物。
五、评价标准
地块原为工业用地,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GB 36600-2018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参照《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地下水监测项目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GB/T 14848-2017中未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进行评价。
国标、地标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表层土壤中铜、镉的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地下水中氯化物、硫酸盐、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镍、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苯乙烯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对应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符合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